个人*****高提至10万元、申办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网上创业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日前,烟台市人社局下发《烟台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实施方案》,规定从今年起,烟台市将对在当地自主创业的驻烟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施“大学生创业**计划”,计划5年**4000名以上大学生实现创业。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高提至10万元
大学生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烟台还将对贷款利息进行补贴。除国家限制行业(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网吧等)以外的经营项目均视为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纳入财政贴息范围。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新发放的贷款,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用于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对当年新招用大学生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高可达200万元,贷款期限可延长到2年,并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每吸纳1人就业获500元补贴
对*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大学生,烟台将给予1000至3000元的***创业补贴。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普通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就业岗位个数给予***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500元,并免收创业大学生2年内相关人事代理费用。
大学生创办企业接收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创业且*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享受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岗位开发补贴待遇。
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创业,以灵活就业形式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3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根据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按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