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可获省级资助

2014-06-06来源 : 互联网

从福建省泉州市公务员局获悉,2013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今年将继续遴选资助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项目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资、合资或合伙企业,并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企业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申报人为省内高校在校生的,向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高校汇总统一**报送。申报人已毕业离校的,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务员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公务员局审核后报送设区市公务员局,由设区市公务员局汇总统一**报送。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的在校大学生在福建省创业的,参照福建省已离校毕业生按照创业地申报。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经**评审通过,每个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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