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特产镇江香醋民族品牌跨国保卫战

2014-06-04来源 : 互联网

导语:醋协***王明法和协会知识产权部部长董民,日前第三次来到国家工商总局,将写有“镇江香醋卫士,跨国**先锋”的锦旗,分别送给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合作司。至此,一场“镇江香醋”民族品牌跨国保卫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离公示截止只有20天才得知“镇江香醋”遭*注,王明法告诉记者,2010年6月3日,镇江市醋业协会从一个外贸客户那里得到信息:一名韩国人向韩国特许厅提交了“镇江香醋”中文、韩 文商标注册申请。韩国特许厅已经受理了注册申请并公告,公示日期是2010年4月23日,公示截止日期是2010年6月23日。

距离公示截止日期只有20 天的时间了。如果韩国“镇江香醋”商标注册成功的话,镇江香醋将无法出口韩国地区。并且,如果商标所有人再进行领土延伸或单一国家注册的话,镇江香醋业将 失去所有商标注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这对正在扩大产能,信心十足地准备“走出去”的镇江香醋业来说,后果十分严重。

一场“镇江香醋”集体商标跨国保卫战就此打响:6月4日,镇江市醋业协会紧急发函给国家工商总局,请求帮助和指导。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对此案高度重视,迅即与镇江市醋业协会知识产权部董民取得联系,告知务必在公示期届满前提起商标异议,较复杂的证据材料以后再补。

6月12日,江苏省、镇 江市工商部门负责人与王明法、董民一起赶赴北京,与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部门商量应对之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合作司负责人对案件性质、韩国的法律依 据、异议代理事项、可能的不利结果及应对办法等,做了分析和指导。

公示截止前**,醋协提交“异议申请书”,董民告诉记者,在准备异议申请材料的十几个日日夜夜,那种紧迫感让其至今难忘:查找有关文献资料,说明“镇江香醋”的历史渊源;找出“镇江香醋”在中国以及世界各国受保护的证明;进行近三年来“镇江香醋”产品的国 内、国外销量统计。

对近三年“镇江香醋”在国内和国外广告宣传投入的统计;任何宣传“镇江香醋”的广告,包括宣传小册子、电视媒体广告等任何能显示“镇江 香醋”标志的广告……6月22日,也就是公示截止的前**,镇江醋业协会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向韩国特许厅提交了“异议申请书”。

6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合作司司长安青虎正式致函韩国特许厅厅长,希望对方根据2009年中韩签订的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驳回注 册申请,维护“镇江香醋”的合法权益。7月5日,省、市工商部门与镇江市醋业协会负责人一起,第二次来到国家工商总局。

双方就“镇江香醋”集体商标的保护 进行交流。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将约请韩国驻华使馆相关官员,并做好出访韩国谈判的准备。7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又书面来函,就案件的异议作具体指 导,并告知,商标局将以李建昌局长的名义致函韩国特许厅长官,请韩方对此案给予关注并依法处理。根据指导意见,协会又补充了部分证据材料。

7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李建昌局长致函韩国特许厅长官,向其表达工商总局商标局对此案高度重视,请韩方依法公正处理此案。之后,国家工商总局**合作司司长安青虎在北京约见韩国驻华大使馆知识产权官员,就“镇江香醋”商标案进行正式会谈。

历时半年打赢“跨国保卫战” 成典型案例上报***,努力终于有了结果。11月15日,喜讯传来,韩国特许厅已于10月26日裁定,驳回韩国公民的商标申请,支持镇江市醋业协会的异议请 求。韩国公民对该裁定如在2010年12月10日前不申请复审,这将是*终的结果。12月10日,韩国公民没有提出申请复审,镇江醋业协会获得了*终胜利。

在这场“镇江香醋”跨国保卫战中,中方虽然取得了胜利,但国家、省、市工商部门和镇江醋业协会的人都表示,这件事不会也不应该就此结束,他们正在从中总结知识产权**的经验,反思此案带来的一系列启示。王明法说,此次“镇江香醋”跨国保卫战是2009年我国与20多个国家签订**合作机制以来,**个通过**合作机制解决商标纠纷的案 例,意义重大。

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把此案作为典型案例上报***,提出今后要加大民族品牌的**保护,通过**注册促进自主品牌的**化。同时,国家工 商总局已要求江苏省工商局就此案进行专门研究,以政府部门形式出具有关意见。在去年12月9日召开的镇江全市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会议上,镇江提出明年将 围绕企业商标**注册、商标**保护和自主品牌**化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动镇江自主**品牌建设。

目前,醋业协会正在进行“镇江香醋”韩国注册的相关准备。同时,“镇江香醋”集体商标进行中国驰名商标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中国产品要走出国门,商标是企业必需的一张‘名片’。忽视商标注册的结果,必将使经过努力树立起来的商标被外商*先注册或者假冒,被别人轻易占有,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只有商标先行,商品才能在海外安全销售,企业的产品和营销活动才能在国外受到法律保护。”

镇江醋业协会***王明法表 示,2004年,“镇江香醋”在香港遭*注,促成镇江醋业协会的尽快成立以及“镇江香醋”集体商标的申请成功。近年来,醋业协会加大了商标**注册的力 度,已在近10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海外注册。接下来,协会将进一步强化超前意识,对于主要出口国尽快进行商标注册。

镇江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接下来“镇江香醋”将加快海外市场拓展步伐。“镇江香醋”已占到国内醋出口量的 90%左右,这一民族品牌潜在的隐性商业价值不可低估。这位负责人认为,在“镇江香醋”品牌**化的过程中,除了会员企业和协会的努力,还非常需要地方政 府给予大力的扶持。

标签: 特产 江苏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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