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出台一系列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

2014-05-30来源 : 互联网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步伐,*近我市**了一系列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内江经济社会的快速和全面发展。

据了解,凡持有内江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的大学毕业生,可享受优惠政策:对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有关规定,自工商部门*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奖励5000元创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对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1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毕业3年内,*次经营满1年的,每年给予创业场租2000的租金补贴;从事便民利民微利项目的,给予每年3000元的租金补贴。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