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与风投相互忽悠

2014-05-23来源 : 互联网

想创业,**个要解决的难题就是**,显然要从投资商口袋里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此,有些创业者会耍小手段,忽悠和欺骗投资人。但事实仅止于此吗?

实际上,众多的创业者在跟风投的接触中,也常常觉得自己被风投忽悠了。但是小伙伴们要知道,创投们的本质也就是前面相互忽悠,到*后还是联手忽悠了投资者!

下面,小编特此综合整理了两者之间相互忽悠的伎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业者如何忽悠风投:

1、刻意伪饰企业表现

除了一些情理之中的装积极的做法,创业者*常见的是对自己公司的情况造假,比如媒体曾曝光的在海外上市的某新能源企业,“看似繁忙的油罐车行来驶去,却始终未见任何油品装卸,更有员工自曝,‘那些车都是租来的。’”

2、手拿多份投资条款清单鼓动风投竞价

有一些创业者学会了“多谈恋爱不结婚”,不着急签订投资条款清单,而是找风险投资人多要投资条款清单。

在形势好的时候,经常有创业者手里拿着五六份投资条款清单让风投相互之间竞价,特别是如果这其中有知名VC的投资条款清单,那就相当具有“说服力”。

一旦竞价,VC自身也可能不冷静,你给10倍市盈率,我给15倍,*后20倍,还可能是高价买到的“赝品”,难怪曾有投资人在公开场合表示,“*不喜欢让VC竞价的企业。”

3、**挪作私用

2009年底PPG**关门,资产用于偿还拖欠的广告费。其创始人李亮此前“**、不缺*”的说法似乎还言犹在耳,但其本人却就此人间蒸发。而对于李亮常常开着劳斯莱斯、法拉利去见客户,还花4500万买了豪华私人游艇的事,尽管李辩称“自己本来就有*”,外界却很难相信这些与投资人的*毫无瓜葛。

拿风投的*来改善生活,这不排除是一部分创业者在“忽悠”之时就抱有的初衷,但相信还有一部分创业者**的目的还是想做一番事业,但在做企业的过程中,会有一部分企业家*终放弃理想去谋取个人私利。

4、企业财务报表造假

2009年3月,新加坡上市的国内教育培训机构东方纪元发表声明称,在2008年业绩报告以及此前多年的财务报表中,具有虚报夸大财务数据的行为。当天,董事长王越安向董事会辞职。东方纪元向新加坡交易所申请暂停交易,财务丑闻案全面爆发。

上市后曝光丑闻的这绝不是**单。这使得不少投资界的同行都感同身受,不知道自己投资的种子企业是不是还有类似“黑洞”或不利信息。

5、转移企业利润

当不少创业者发现情况并不像自己签约时那样乐观、自己即将“赌输”之时,辛苦了这么长时间,股权还要被风投“倒扣”一部分,他们就可能创造性地采用种种做法,比如转移企业利润等等——这也使得中国式的投资故事有着更加纠缠复杂的情节。

风投如何忽悠创业者:

6、给了投资条款清单不投

“话说从前的从前,那时天还是蓝的,水还是绿的,VC没谈过五轮是不给投资条款清单的,给了投资条款清单是准备要投资的。”——这虽是VC间流传的玩笑,但还是可以证明,以往的投资条款清单还是有类似于录取通知书的“含金量”的,而不像现阶段通胀贬值得厉害。

一位成功企业家至今仍对当年差点被风投“搞死”的经历心有余悸。当时企业在经历了A轮**之后,产品逐步成熟,也想进一步扩充资金。在朋友的介绍下,他认识了风投L先生。在交谈之后,L先生对这位企业家的公司十分赞赏,当场就要作势签支票。“要不这样,我们搞个隆重的**发布仪式,当场签约。”然后风投对企业家说,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回去花*,把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弄上去,之后争取三年上市。

这位企业家兴冲冲地跑回去,从自己创业的小办公楼里退出来,花几十万租了个看上去比较像样的办公地点,交付了租金之后开始装修。

这期间该风投也到公司做了尽职调查,但是却始终没有实践*后签支票的一步——事后才知道,这家基金已经投资了该企业家的竞争对手,尽职调查是为了掌握更多关于企业的数据与内部情况。而这使得本来就缺*的企业家在搬回原来地方的同时,又不得不支付租楼违约金,公司也险些就此一蹶不振。

7、个别坏分子可能要求返点

而*为不能容忍的可能是极个别风投私下里找创业企业要求投资“返点”,因为风投作为一般合伙人的收入是来自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一定比例的激励收入,“但是我投资了这家公司,我个人会有什么好处?”一些把个人利益放在这个链条上的VC,就可能会个人要点公司的股份,或者直接要求一定比例的投资现金作为返点。

8、抄袭创业者创意

还有一种情况,是风投“借用”(在创业者看来就是“抄袭”)的作法——风投每天可能会收到相当多来自创业者的商业计划书,有部分风投可能会把有价值的创意移植到其他公司。风险投资人中还可能有一种创业合伙人(EntrepreneurinResidence,EIR),他们有创业经验,同时参与评估项目,而创业者的想法,有可能就是触动他们下一次创业的灵感。

9、手持协议虎视眈眈

另一种令创业者不爽的情况就是,大部分风投都会对外承诺“投资后不干涉企业的运营管理”,但是创业者千万不要沦落到“以身试法”这一步,否则就像笑话中所述,在董事会上被换掉可能是“普遍现象”。

“风投干的活也不难,投资前靠有限合伙人,之后有协议就能靠企业家了。”一些创业者难免如是抱怨。平心而论,风投与企业家的资本协议有法律效力,其实不能算“忽悠”,但对于创业者来说,风投对资本游戏规则的更娴熟的掌握与操控,使很多创业家还是有“被涮”的感觉,特别是*终净身出户的创始人可能更有“杯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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